ICE80002004中国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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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2004年度中国信用评价业的发展

 

  一、本年度,政府开放信用评价业,中国信用评价业开始正式起步

  长期的计划经济观念认为,征信与立信都是政府的事情,社会机构不能作为。 2004年以前中国成立的信用公司非常少,并且都有政府背景,成立时也都取得了某个政府部门批文,成立之初一般都是国有企业。当时,在申请信用公司工商登记时,工商登记部门要求申请者必须持任一个政府部门的批文,否则不予注册,所以从事信用调查的公司一般都是以管理咨询和信息服务公司的名义注册的,从事信用评价的民营公司没有一家,信用从业机构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处于边缘地带。外资的信用机构进入中国,也很难获得批准。

  2004年,中国实施了《行政许可法》,正式开放了信用评价业,一些民营信用公司立即在工商进行变更或重新登记,成为了名符其实的信用机构,原来谨慎发展的信用公司也开始从地下走向了公开,同时,信用评价业的开放,也吸引了一大批有志之士开始进入信用评价业,这部分人大多有较高的文化程度。总而言之,中国的信用评价业已经开始正式起步。

  二、本年度,信用与诚信仍是社会热点词,但是,社会对信用评价业仍然缺乏认知度,信用服务有效需求不足。

  在中央政府的倡导下,在各级政府和媒体的推动下,信用与诚信问题从 2002年开始一直是社会热点词。但是由于中国长期没有发展信用评价业,学校内也长期没有进行过信用知识的普及教育,社会上也缺少信用专业人员,人们对信用和诚信的认知大多停留在表面或道德层面,还没有普遍认识到:信用本身也是一个行业和产业;信用评价业是市场经济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信用评价业对社会的意义。我们曾经在9月份在北京进行一次社会调查,95%的被访者都不知道信用也是一个行业;83%的人仍然认为信用评价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也不应当收费;还有45%的信用从业人员没有认识到信用是一个行业。

  勿庸置疑,在当前欺诈盛行、信用严重缺失的情况下,信用服务的需求是非常巨大的。但是社会对信用评价业认知度较少,信用评价业本身也缺少信用专业人员,再加上其它因素的制约,这种社会需求并没有转化为有效需求,造成了信用服务有效需求暂时不足。但这也是非常正常的,从经济学角度看,发展是供求双方互动发展的。

  三、信用评价业的主导权之争仍在继续

   继中国中央政府提出打造社会信用体系以来,国家很多部门都欲取得中国信用评价业的主管权,这些部门主要包括:商务部、工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质监总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文明委、全国整规办、国务院信息办等。这些部门大多提出打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口号,要求对信用评价业实行政府行业管理,进行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发展模式,一般都主张对信用评价业实行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这类观点可统称为政府主导。

  同时,一些民营的信用机构和专家学者也提出了“信用无国界”口号,要求对信用评价业进行法制管理,主张市场主导、优胜劣汰的发展模式,反对对信用机构实际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这类观点可统称为市场主导。

  前一种主张带有明显的政府背景,具有明显的优势,其观点也屡见诸于报端。后一种主张虽然显得势单力薄,但是其与 WTO精神和中国中央政府力图打造“法治政府”和“有限政府”的宏观战略相符合。所以,本年度内主导权之争一直继续,也相信这种争论仍将继续,并很难有明确的结果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