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恶行为及责任归属鉴定简介
ICE8000支恶行为及责任归属简介
注意到:一些单位或个人,本身并未作出失信行为,但是他的行为,间接地拉动、助长了失信行为。为此,世界信用组织(WCO)制定了《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支恶行为及责任归属鉴定标准》,同时,设立支恶组织信息库。
以下内容摘自:《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支恶行为及责任归属鉴定标准》
劝诫坏人弃恶从善,并拒绝或中止向不听从劝诫的坏人提供除人道主义以外的支持,是每一个地球人理应担当的社会责任,该社会责任可称为[不支恶],属于社会责任的最低标准内容,是每一个人、单位、地区均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如果人人都拒不承认或者人人都拒不承担该社会责任,人类的道德根基将受到侵蚀,人类福祉将失去保障。
支恶行为本质是一种[拒不承担社会责任底线行为]。支恶行为虽未直接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但是,支恶行为对他人或社会遭受失信行为侵害的后果,在过去或将来,有一定的间接因果关系。
接到第三方的劝善函或相关函件后,如果仍然不听劝诫、无正当事由、坚持向[恶意失信人或严重失信人]提供除人道主义之外支持的行为,属于支恶行为。
支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不听劝诫、无正当事由、坚持向恶意失信行为责任人或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购买产品、服务的;
(2)不听劝诫、无正当事由、坚持向恶意失信行为责任人或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销售产品、服务的;
(3)不听劝诫、无正当事由、坚持聘用或重用恶意失信行为责任人或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的;
(4)不听劝诫、无正当事由、坚持与恶意失信或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进行其它商业合作的;
(5)不听劝诫、无正当事由、坚持为恶意失信行为责任人或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提供其它[人道主义以外]的支持的。
本标准所称正当事由,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事实或理由:
(一)该事由被相关行为的受侵害人谅解;
(二)该事由显而易见地令人信服;
(三)该事由符合人类普适的价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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