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公共信用信息库—传播信用信息—促进社会诚信

中国华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嘉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涉嫌控制型失信关联行为】的公开投诉

编号:3368369




封面声明

1、本文件共包括封面声明、扉页声明、内容三个部分。

2、打开和阅读本文件内容,视同已知和承诺遵守本文件的封面声明和扉页声明。

3、所有ICE8000执业文件,均应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后方能生效。本文件当然也不例外。

4、本文件已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真伪查证方法见落款下方。

5、也可用右下方的二维码验证,手机扫一扫后,输入文件落款下方的查证编号与查证密码即可。

 

出具方:中国华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期:2018年12月07日


3368369号文书扉页声明  

1.承诺:

打开和阅读本文件内容,视同已知和承诺遵守本扉页声明。

2.信息标题:

华诚关于江苏嘉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涉嫌控制型失信关联行为】的公开投诉

3.信息适用标准:

《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公开投诉标准》,网址: https://www.ice8000.org/gc/7.html

4.信息当前类别、秘密级别、传播范围:

被投诉人在异议阻效和解期内未行使阻效请求权或请求无效的公开投诉信息,属于[已生效的公开投诉信息]。该类信息为公开信息,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公开传播。但阅读人应声明以下良心誓言:

5.良心誓言内容:

作为信息阅读人(或其授权经办人、代理人),本人(代表信息阅读人,同时)以自己的良心、人格、信仰、健康、生命,郑重作出以下誓言:

5.1承诺阅知本信息适用标准,并承诺遵守该标准;

5.2保证自己符合本信息传播范围,有权阅读本信息;

5.3承诺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使用本信息,保证不将本信息用于非正当目的;

5.4对于涉密信息,承诺对信息保密,保证不向无权阅读本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传播;

5.5如果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愿意按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被公开投诉、公开曝光、联合曝光等)。

6.相关说明:

(注:文件信息文书三个词只是表述角度不同,其含义相同。)

6.1本文件涂改无效。

6.2所有ICE8000执业文件,均应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后方能生效。本文件当然也不例外。

6.3本文件内容尾部应注明备案验证网址和验证密码,否则,属于无效文件。

6.4如对文件内容有异议,请按文件中的异议方式提出异议,否则,视同无异议,后果自负。

7.善意提示:

对本信息有异议请及时提出。否则,后果自负。

8.文件出具方名称与诚信编码:

中国华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E-HC00339331( 盖章 )

文件备案日期:2018年12月07日


 

 

 

目录

1、本文书遵守的信用标准:... 4

2、投诉人作出的(附加良心誓言条款的)诚信承诺与保证:... 5

3、谅解条件、和解、调解:... 5

4、告诫条款:... 6

5、被投诉人、信用责任人及国际诚信编码、联系方式:... 6

6、被投诉行为的事实陈述(本部分属于亲历的事实或转述的事实):... 7

7、关于被投诉行为的信用评价(本部分属于言论观点):... 9

8、关于阻效请求权:... 11

9、关于本文书内容的异议、补充、更正、答复:... 11

10、关于本文书的使用(本部分属于言论观点):... 12

11、投诉人及国际诚信编码、联系方式:... 12

附件一:《公开投诉异议征询与权利告知书》... 13

附件二:《公开投诉信息形式审核报告》... 13

 


 

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文书格式编号:976009

中国华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嘉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涉嫌控制型失信关联行为】的公开投诉

华诚执字[2018]3368369

 

为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诫失信”信用建设总体目标,作为世界信用组织[WCO]认证和监督的国际信用机构,我们以“促进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增进人类福祉”为使命,依据国际通行法律原则和国际惯例、遵守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发布本公开投诉,以帮助有关方降低失信风险,构筑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同时,被投诉人如果有诚信意愿或认为受到委曲,也能通过《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公开投诉规则》及相关ICE8000规则,获得清白或消除相关方误解或获得相关方的谅解或化解与相关方的矛盾或追究投诉人的失信责任。

1、本文书遵守的信用标准:

为了保障公平、公正,本文书遵守《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公开投诉标准》,该信用标准具体内容详见以下网址:(国际信用监督网)https://www.ice8000.org/gc/7.html

2、投诉人作出的(附加良心誓言条款的)诚信承诺与保证:

本人孙为诚,作为投诉人授权的经办人,本人代表投诉人,同时以自己的良心、人格、信仰、健康、生命,郑重作出以下誓言:

2.1承诺遵守《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公开投诉标准》;

2.2承诺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发布公开投诉信息;

2.3保证自己不昧于良知、不歪曲事实、不捏造事实、不隐瞒重要事实、不使用侮辱字词、不发表非法言论;

2.4承诺使用自己的真实名称、姓名发布公开投诉信息;

2.5承诺自己联系方式是真实有效的;

2.6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保证,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3、谅解条件、和解、调解:

被投诉人接到本投诉后,如果诚信、积极、妥善处理此事,我们将谅解被投诉人并撤销公开投诉。我们愿意与被投诉人及有关方和解,为便于达成和解,我们同意ICE8000信用机构对相关争议进行调解。

4、告诫条款:

如果被投诉人拒不诚信、积极、妥善处理此事,我们将按照原催款函的告诫条款,继续加大信用惩诫力度。

5、被投诉人、信用责任人及国际诚信编码、联系方式:

注:被投诉人名单与联系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因为单位高层人员有妥善管理、保障单位诚信的职责,其他相关人员也有诚信的义务,所以,我们将单位高层人员和相关人员列为信用责任人。

5.1被投诉人及第一信用责任人:

江苏嘉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际诚信编码:E-JC00405086)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盐化工开发区(北环路以北、成都路以东)

5.2第二信用责任人:

(1)葛健(国际诚信编码:P-GJ00000189081;职务: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法定、总经理)

5.3第三信用责任人:

待查

5.4第四信用责任人:

(1)臧晓虹(国际诚信编码:P-XH00000505411;职务:监事)

5.5第五信用责任人:

待查

5.6第六信用责任人:

待查

5.7第七信用责任人:

待查

6、被投诉行为的事实陈述(本部分属于亲历的事实或转述的事实):

    我们投诉的行为是:江苏嘉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信用编码:E-JC00405086)接到信用机构劝善函后,仍然容忍关联方淮安嘉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国际信用编码:E-JR00112521)从事【涉嫌恶意失信行为】(江苏嘉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淮安嘉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控制股东),以下简称容忍行为。且经过内部投诉后仍不改正,也未作出合理解释。

事实过程一:

    江苏嘉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信用编码:E-JC00405086)接到信用机构劝善函后,仍然容忍关联方淮安嘉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国际信用编码:E-JR00112521)从事【涉嫌恶意失信行为】,以下简称容忍行为。且经过内部投诉后仍不改正,也未作出合理解释。

    事实过程二:2018年10月31日,我们通过邮政(快递单号:1097474900829)向江苏嘉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法定、总经理葛健)送达了《中国华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嘉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控制型失信关联行为】的内部投诉(华诚执字[2018]3367675号)》。但是,其拒不改正,且未作出合理解释或采取补救措施。

7、关于被投诉行为的信用评价(本部分属于言论观点):

7.1关联组织之间有【不容恶】的社会责任,且属于社会责任底线。

7.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每一公司都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

7.1.2 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社会责任(道义责任)鉴定与劝善标准》2.5条,不容恶是一个单位或个人的社会责任底线。下面是引自《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社会责任(道义责任)鉴定与劝善标准》:

1.6本标准所称社会责任,也称道义责任、道德义务,是指人类对社会良善、自然环境、社会进步的自然责任。

2.5 社会责任底线,共包括四项内容,简言之就是[不容恶]、[不支恶]、[积极惩恶]、[尊敬善举],具体标准如下:

1)[不容恶],是指不容忍关联组织作恶,直至其真诚改正及/或道歉。在知悉[关联组织]作出违反道德底线的行为时,在其未真诚改正及/或道歉之前,积极督促和劝诫其改正不道德行为,并拒绝享用[关联组织]输送的不道德收益。

2)[不支恶],是指不向[拒不改正的作恶者、容恶者、支恶者]提供人道主义之外的支持,直至其真诚改正及/或道歉。

3)[积极惩恶],是指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积极惩诫[拒不改正的作恶者、容恶者、支恶者],如:批评教育、鄙视、谴责、加强监管等,直至其真诚改正及/或道歉。

4)[尊敬善举],指在知悉某人或单位或地区作出善举后,及时对该善举表达尊敬,无论行为人的动机,也无论行为人是否恶名昭着。(释言之:无论一个人出于什么动机,也无论其是否是坏人,他只要作出善举,人们均应对该善举表达尊敬。如果你认为其动机不正或者其是以善掩恶,你可以仍然谨慎与之交往,但是,你不能不尊敬善举。因为表达尊敬是对善举的最低奖励,如果人们不尊敬善举,总是漠视、耻笑善举或质疑善举行为人的动机,则善举会减少,社会道德基础的坚实度将受损。)

2.6 对于拒不承担社会责任底线的行为,如果构成[失信关联行为]或[支恶行为],则应鉴定为[失信关联行为]或[支恶行为],详见《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失信关联行为及责任归属鉴定标准》或《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支恶行为及责任归属鉴定标准》;如果不构成[失信关联行为]和[支恶行为],则应根据情节鉴定为[漠视或敷衍社会责任(道义责任)底线]、[不积极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违反社会责任(道义责任)底线]。

7.2失信关联行为的标准

下面内容全款引自《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失信关联行为及责任归属鉴定标准》2.12.22.3

2.1 注意到,如无相反理由,人们通常会合理地认为关联组织之间的商业行为与商业信誉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影响。因此,具有良好诚信意愿的组织,往往积极督促其关联组织避免作出失信行为或及时改正失信行为。

也注意到,一些人通过操纵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组织从事失信行为,谋取失信收益。

注意到,一些组织的失信行为收益,最终由其关联组织分享甚至独享。

劝诫关联组织弃恶从善,并拒绝享用关联组织输送的失信收益,是每一个地球人理应担当的社会责任,该社会责任可称为[不容恶],属于社会责任的最低标准内容,是每一个人、单位、地区均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如果人人都拒不承认或者人人都拒不承担该社会责任,人类的道德根基将受到侵蚀,人类福祉将失去保障。

综上所述,与失信行为责任人有关联的组织,有义务督促和劝诫失信行为责任人改正失信行为,有义务拒绝享用关联组织输送的失信收益,以证明自己没有谋求或分享失信收益。

2.2一个组织与失信行为责任人存在关联关系,在接到第三方的劝善函或相关函件后,如果仍然不积极督促和劝诫失信行为责任人改正失信行为,或者坚持享用关联组织输送的失信收益,则这种不作为或消极行为,就属于对关联组织失信行为的容忍,该容忍行为即属于失信关联行为。该组织及相关信用责任人,则属于失信关联行为责任组织。

2.3 失信关联行为本质是一种容恶行为,是一种[拒不承担社会责任底线行为]。失信关联行为虽然不是失信行为,失信关联行为责任组织虽然未直接从事失信行为,但是,基于如下理由的部分或全部,失信关联行为责任组织在其失信关联行为责任组织信用身份被取消之前,其诚信意愿和商业品行,值得利益相关方充分警惕,并谨慎与之交往:

1)失信关联行为责任组织对失信行为往往有着一定的间接因果关系;

2)失信关联行为责任组织可能是失信行为的实际受益人或潜在受益人;

3)失信关联行为责任组织可能是失信行为的幕后策划者;

4)失信关联行为责任组织可能是失信行为的幕后支持者;

5)失信关联行为责任组织可能是失信行为责任人行骗技术的学习者、传承者、预备队;

6)失信关联行为责任组织可能是失信行为责任人设计的行骗道具;

7)失信关联行为责任组织受失信行为责任人的控制或影响,有可能复制或变相复制已获利的失信行为,也有可能从事其它失信行为。

7.3容忍行为性质的原则性鉴定意见

根据国际惯例和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详见本文书7.17.2的表述),上述容忍行为属于【涉嫌失信关联行为】,行为人及相关责任人属于【涉嫌失信关联行为责任单位或个人】。根据国际惯例和《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失信关联行为及责任归属鉴定标准》第3.1[1],该【涉嫌失信关联行为】属于【涉嫌控制型失信关联行为】,行为人及相关责任人属于【涉嫌控制型失信关联行为责任单位或个人】。

7.4信用责任的原则性归属意见

根据国际惯例和《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失信关联行为及责任归属鉴定标准》4.1条:“单位从事失信关联行为的,其法律责任由单位及/或相关人员依法承担;其信用责任由单位、单位高层人员和对该失信关联行为有过错的工作人员承担。对失信关联行为有过错的工作人员,不得以职务行为为理由否定自身应承担的信用责任”。根据国际惯例和《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失信关联行为及责任归属鉴定标准》4.4[2],信用责任人及责任顺序如下(本部分内容会动态更新)

7.4.1失信关联行为责任单位为第一信用责任人:即:江苏嘉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际诚信编码:E-JC00405086)。

7.4.2单位决策系统最高领导人(董事长等相应职务人员)、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第二信用责任人,即:(1)葛健(国际诚信编码:P-GJ00000189081;职务: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法定、总经理)。

7.4.3单位执行系统最高领导人(总经理等相应职务人员)为第三信用责任人,即:待查

7.4.4单位决策系统成员(董事、理事等相应职务人员)与监督系统成员(监事等相应职务人员)为第四信用责任人,即:(1)臧晓虹(国际诚信编码:P-XH00000505411;职务:监事)。

7.4.5单位其他(注:其他是指前三项以外的)高层人员为第五信用责任人,包括财务负责人,即:待查。

7.4.6单位故意参与失信关联行为的中层管理人员或普通员工为第六信用责任人,即:待查。

7.4.7单位过失参与或被迫参与失信关联行为的中层管理人员或普通员工为第七信用责任人,即:待查

8、关于阻效请求权:

被投诉人有权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公开投诉标准》行使阻效请求权。阻效成功后,信息将不再生效。只要在异议阻效和解期内,提交形式合格的《公开投诉信息异议阻效书》,即阻效成功。有关阻效请求权的行使方法见附件《公开投诉异议征询与权利告知书》。

9、关于本文书内容的异议、补充、更正、答复:

有关当事人、信息阅读人等均有权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信用信息加注标准》(该标准网址:www.ice8000.org/gc/136.html)在公开投诉信息下面加注异议、补充、更正、答复信息。有关方怠于行使异议权的,应自负相应后果。请本文书的阅读人注意阅读相关信息。

10、关于本文书的使用(本部分属于言论观点):

10.1 公开投诉信息分为三种类型:(1)异议阻效和解期内的公开投诉信息;(2)有争议的公开投诉信息;(3)已生效的公开投诉信息。信息类型会根据公开投诉工作流程的进度而发生变化,并显示在信息扉页中。

10.2 未生效的公开投诉信息包括:(1)异议阻效和解期内的公开投诉信息;(2)有争议的公开投诉信息。该类信息尚不作为被投诉人商业信誉不良或丧失商业信誉的确切证据。被投诉人只要按照《ICE8000公开投诉标准》积极改正、或积极和解、或及时提出形式有效的异议,信息就不会生效。

10.3已生效的公开投诉信息,已经经过异议征询程序,被投诉人及相关信用责任人未提出有效异议,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并且,由于本信息投诉的是【涉嫌失信关联行为】,所以,本信息生效后,一般可视为被投诉人及信用责任人:欠缺社会责任心和文明度不足,或者虽然有能力但道德不足。建议各方与之谨慎交往。并且,各有关方也很有必要警惕被投诉人是否存在通过操纵关联单位从事失信行为和利用法律瑕疵,谋求不当得利的情况。如果属于该种情况,其品行更为恶劣、诚信度更差。

11、投诉人及国际诚信编码、联系方式:

注: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新联系方式见电子版信息落款的下方。投诉人联系方式是动态信息,投诉人可以动态修正。投诉人应保证下面的联系方式于信息形审程序当中及形审程序结束三个月内的有效性,否则,将会导致信息形审程序终止或信息失效的后果。

投诉人:中国华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投诉人国际诚信编码:E-HC00339331

负责本信息发布的主任信用师:孙为诚主任

执业资格:国际信用管理师[ICM]

信用师诚信编码(执业证号):P-WC00000132930

为了ICE8000信用信息的客观公正,世界信用组织【WCO】要求信用师对信息异议和解期内接收到的异议进行备案,以能够让信息阅读者及时知悉异议人的异议,以免误解异议人。由于本信用师同时办理很多案件,所以,难以保证电话异议和电子邮件异议或信函异议能够及早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以下异议方式可以直接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备案。所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信用师:

第一步,进入信息真伪查证与异议网页:

https://www.ice8000.org/verify.php

输入信息编号:D3368369;查证及异议密码:密码已发送给被评价方,点提交。

第二步,在网页打开后,在信息最下面的提交框中,书写异议事项与理由、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请正确书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并保持联系方式有效,以便我们核实。因联系方式不正确导致无法核实的,将视为无效异议。我们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在该网页的下面进行回复。

电子邮件:zhongzhaijian@outlook.com

由于本信用师同时办理多个案件,所以,不便接听电话,就是接听电话,一时也难以分清贵单位所述问题到底属于哪一个案件,更难以保证接听电话时能听清楚贵单位所反映的问题。所以,本信用师不再留联系电话。建议通过上述网页方式联系我们。

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84-86号章记大厦1302室

邮编:999077

 

 

特此投诉!

盼各阅读方共护诚信根基、为生民增福祉、为后代积福报!

良心宣誓人孙为诚主任(签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