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信用監督網—ICE8000信用預警
將失信行為與失信者公佈於眾,維護自身權利,懲罰失信者
   
 
   
簡介
信用預警資訊
常見問題解答
作業指導書
信用預警規則
在線反饋與結果

 


 


主辦單位:
國際信用評估與監督協會
[ICASA]
國際誠信企業協會[ICEA]
2005年11月23日啟用

國際信用評估與監督協會
[ICASA]版權所有
   © 2005-2010
版權聲明
法律聲明
商標聲明 關於我們

 

 

 

 

 

ICE8000信用預警資訊簡介

  一、信用預警資訊的定義、相關術語

    《ICE8000國際信用監督體系信用預警規則》第六條
      本規則所稱信用預警資訊是指由單位與個人遵循誠信的原則,自主公佈的投訴性、警示性資訊
     本規則所稱信用預警資訊,是指由單位與個人遵循誠信的原則,自主公佈的投訴性、警示性資訊。
     本規則所稱發佈,是指向協會提交或備案信用資訊及相關資料。
     本規則所稱信用預警,是指依據本規則發佈信用預警資訊。
     本規則所稱信用預警人,是指自行發佈或委託他人發佈信用預警資訊的單位或個人。
     本規則所稱被信用預警人,是指信用預警資訊中被預警的單位或個人,如果信用責任人多於一個,則被信用預警人僅指第一順序信用責任人。
     本規則所稱相關信用責任人,是指除被信用預警人之外的信用責任人。
     本規則所稱誠信承諾組織,是指已建立立信信用檔案的單位或個人,包括誠信承諾單位、誠信單位、誠信承諾個人、誠信個人。

   二、 信用預警資訊的主要特點:快速且規範地傳播信用資訊。

    三、ICE8000體系是如何防範人們利用信用預警資訊誹謗他人的?

    1、 嚴格審查資訊發佈人身份。2009年1月1日起,只有具備ICE8000誠信單位、誠信承諾單位、誠信個人或誠信承諾個人的信用身份的單位或個人才有權發佈信用預警資訊。
    2、 要求資訊來源方和資訊發佈人,做出附加CS條款和良心誓言條款的誠信承諾,且根據資訊來源方身份的確實性確定資訊來源可信度。
    3、資訊發佈人或資訊來源方誹謗他人的,對方有權對其進行公開投訴和被永久曝光。
    4、 被信用預警人認為資訊失實的,證明身份並做出資訊失實保證後,協會立限刪除相關資訊。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來源於國際信用評估與監督協會[ICA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