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CREDIT APPRAISAL AND SUPERVISION ASSOCIATION
國 際 信 用 評 估 與 監 督 協 會
國際信協字[2008] 031號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信用資訊傳播法”立法建議函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國務院、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國務院法制辦、各部委(局)、各省市人大、政協、政府、各部委(局)法規司、各省政府法制辦、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專家學者、金融機構、信用機構、社會各界:
如若中國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信用資訊傳播法”草案建議稿》變為法律,則中國於兩年內即可扭轉當前“失信行為盛行”的局面,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偽、劣商品將得到根治。
為了我們的子孫後代生存環境更美好,歡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務員、專家學者等各界人士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信用資訊傳播法”草案建議稿》變為法律。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信用資訊傳播法”草案建議稿》
世界信用組織[WCO]
2008年11月10日
主題詞: 信用資訊傳播法 建議函 社會信用體系
發:各相關單位 列印:協會大中華區辦公室
校對:王信傑 列印:3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