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8000信用预警信息常见问题解答
一、发布失实的信用预警信息,将承担什么责任?
答:发布失实的信用预警信息,发布者应按相关法律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设立信用预警网站和制订《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预警规则》,是为了保护守信者,并不是为污蔑、诽谤者提供方便,因为污蔑、诽谤本身也属于重大的失信行为,所以,发布者违反诚信原则发布信用预警信息的,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和《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永久曝光规则》,承担被公开投诉和永久曝光的责任。
二、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传播信用预警信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宪法的言论自由原则。根据该原则,任何人可以遵守诚信原则和道德底线,以和平的方法表达自己对某一个事物的真实经历与真实想法。
2、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根据该原则,任何人有权遵守诚信原则和道德底线,以和平的方法维护公共利益。发布信用预警信息,可以提示公众防范失信行为或失信者,保障人们的知情权和免于上当受骗的幸福生活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为什么说ICE8000信用预警信息传播机制是公正、公平的?
答: 1、发布人可以遵守诚信原则和道德底线自由发布和删除信用预警信息,从而保障了人们(身份真实的人)均可拥有公平的话语权。
2、对有诽谤情节的发布人制定了严厉的信用责任,从而保证了发布人谨慎发布信用预警信息,有效的吓阻蓄意诽谤他人的发布者。如果发布人发布信用预警信息时未遵守诚信原则和道德底线,将承担被公开投诉和永久曝光的责任。
3、被信用预警的单位或个人有权遵守诚信原则和道德底线自由删除信用预警信息或发布异议信息,从而保障了任何人均拥有公平的免于被诽谤的权利。
4、对未遵守诚信原则和道德底线删除信用预警信息单位或个人,制定了严厉的信用责任,从而保证了被信用预警的单位或个人谨慎行使删除权和异议权,保证了失信人不敢行使删除权和异议权,有效的威慑和惩治失信行为。
5、对信用预警信息设置了来源可信度级别,对于信息原始来源身份未经验证的信用预警信息定为或有级别,仅供各方参考使用。使得在保证言论自由和公平话语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诽谤言论对当事人的损害。
6、要求信息发布人具有ICE8000[已立信组织]的信用身份,并对信用预警信息进行事后形式审核。在保证信用预警信息快速传播的前提下,有效地过滤虚假的信息。
7、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预警规则》,不会偏坦发布人或被发布人,否则,将会承但严格的行业自律责任。
四、我发布了信用预警信息,信用预警信息是真实的,但是对方(被预警人)行使了删除权,我应该如何办?
答:分三种情况处理:
1、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预警规则》,如果你发布的信息书写格式不符合规则的要求,则对方或其他人均有权通知协会删除该信息。所以你可以登录信用服务中心,阅读信息删除的原因,如果属于书写格式原因导致的删除,你可以重写按格式撰写《信用预警书》重新发布。
2、
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预警规则》,被信用预警人除上述情况外,行使信息删除权,需要作出信用信息失实的保证或默认该保证,如果存在失信行为,应承担公开投诉和永久曝光的信用责任。所以,按照公平和对等原则和《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预警规则》明确约定,你有权按照,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和《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永久曝光规则》,对其进行公开投诉和永久曝光。如何公开投诉或永久曝光,请咨询专业信用公司或律师事务所或登录公开投诉专栏、永久曝光专栏。
3、启动争议处理的特别机制,追究对方的失信违约责任。
五、信用预警人、被预警人等当事人如何启动ICE8000争议处理特别机制,追究违约方的失信违约责任?
答: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其他当事人违反本规则约定的,有权选择以下方法追究其他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1、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际信用争议调解规则》,申请协会调解,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的调解协议;
2、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际信用争议仲裁规则》,申请协会仲裁,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的仲裁协议;
3、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际信用争议审理规则》,申请协会审理;
4、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内部投诉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预警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内部曝光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永久曝光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联合曝光规则》,进行信用投诉和信用惩罚;
5、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6、其它合法的方法。
法院先于协会立案的,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协会,协会不再立案或撤销立案。
六、信用预警信息的类别都有哪些?传播范围?
答:规则规定,在信用预警信息提交协会后,按以下情况分类和确定传播范围:
1、异议和解期内的信用预警信息。
信用预警信息备案后至异议和解期结束之前,属于异议和解期内的信用预警信息。该类信息为机密信息,内容仅供信用预警人(或其授权的单位、个人)、被信用预警人(或其授权的单位、个人)、[已立信组织]查阅。
2、有争议的信用预警信息。
被信用预警人在有效的异议和解内,提出异议的,属有争议的信用预警信息。该类信息为秘密信息,仅供信用预警人(或其授权的单位、个人)、被信用预警人(或其授权的单位、个人)、[已立信组织]、其他作出保密承诺的单位或个人查阅。
3、已生效的信用预警信息。
被信用预警人放弃异议权后并由信用预警人决定生效的信用预警信息,属于已生效的信用预警信息。该类信息为公开信息,公开在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及联盟网站上供公众免费查阅。
如果删除信用预警信息或提出异议,等更多问题,见: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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