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行业的法律、国家政策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信用行业的市场化发展和公平竞争提供了法律保障。
2004年,中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开放了信用行业。 越来越多的政府官员认识到中央政府坚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意义,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所明确的现代法治精神能够充分发挥公众的创造性、促进社会主义发。越来越多的政府官员支持民间机构进入信用行业。
2.党中央、国务院坚定地履行WTO承诺和打造“法治政府”和“有限政府”的决心,为信用行业的市场化发展与公平竞争提供了有力的政策环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即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都将会为信用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清理障碍的作用。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在人大的立法规划当中,修改的重点是将WTO要求的司法审查原则写入该法,届时,公众对于不合法的政府文件可以向法院起诉,一些影响信用行业公平竞争的政府文件都将会被公益诉讼官司所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