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名单信息的定义
《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黑名单信息管理规则》规定:“本规则所称黑名单信息,是指失信事实和警示类信息,包括国家行政调查结论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判决书、检测结论书、媒体的公开报道、内部曝光信息、永久曝光信息、联合曝光信息等。”
黑名单信息分为公开黑名单信息和内部黑名单信息。公开黑名单信息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查阅,内部黑名单信息仅供[已立信组织]查阅。
二、公开黑名单信息来源
(一)各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公布的违法单位、违法事实信息和警示类信息;
(二)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依法公布的违法单位、违法事实信息和警示类信息;
(三)媒体公布的违法单位、违法事实信息和警示类信息;
(四)信息的利害关系人向协会提交的符合(一)、(二)、(三)条件的信息,公示为来源异议公示期内的黑名单信息;
(五)依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永久曝光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联合曝光规则》公布的失信信息。
三、 内部黑名单信息来源
(一)国家机关未公布的违法单位、违法事实信息和警示类信息;
(二)消费者协会等社会团体未公布的违法单位、违法事实信息和警示类信息;
(三)黑名单信息的利害关系人向协会提交的符合(一)、(二)或第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条件的信息,但协会难以对其来源真实性进行核实的信息,确定为来源真实性未核实的黑名单信息(秘密);
(四)依据《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内部曝光规则》发布的失信信息。
四、 上述条款释义
上述条款以正列举的方法,说明黑名单信息的来源,对黑名单的定义进行进一步的表述。理解该条款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违法单位、违法事实信息易于理解,警示类信息不易理解。警示类信息是指对公众有警示作用、能够引起公众警觉减少公众上当受骗机会的各类信息。警示类信息所反映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并不一定违法,或者说警示类信息本身并不一定指明或证明相关单位和个人存在违法事实。
(二)ICE8000永久曝光信息、ICE8000内部曝光信息、ICE8000联合曝光信息(信用通辑令)全部记入黑名单信息库。
五、黑名单信息的来源可信度
协会按黑名单信息的来源确定来源可信度:
(一)国家机关、新闻媒体等信息来源方自己直接向ICE8000信息库添加的黑名单信息,为可信级别;
(二)协会工作人员、会员信用机构、诚信志愿者征集转载的黑名单信息,为较可信级别;
(三)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永久曝光规则》发布的黑名单信息,为较可信级别;
(四)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联合曝光(信用通缉令发布)规则》发布的黑名单信息,为可信级别;
(五)来源真实性未核实的黑名单信息,为或有级别。
对于或有级别的信息,因信息来源真实性未经核实,存在失实的可能性较大,请各方充分注意该信息的真实性。
六,关于黑名单信息保存期限
黑名单信息的保存期限如下:
(一)内部曝光信息、联合曝光信息的保存期限为七年,该保存期限自信用责任人改正失信行为之日或获得受侵害人谅解之日起计算。改正失信行为的日期与受侵害人谅解日期不一致的,以最早的日期为准。
(二)永久曝光信息的保存期限为永久。
(三)其它类别黑名单信息的保存期限为七年,自信息入库之日计算。
过了保存期限的黑名单信,记录为独享级内部信用信息,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内部信用信息管理规则》进行查询和披露。独享级内部信用信息不属于当然的负面信用记录,不能影响信用评价结果,仅供查阅人结合实际情况参考使用。
七、黑名单信息的查阅与使用
(一)公开黑名单信息对外免费查询。
(二)来源于《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内部曝光规则》的内部黑名单信息,传播范围从该规则相关规定。
(三)内部黑名单信息和来源真实性未核实的黑名单信息为秘密信息,仅供信息当事人(或其授权的单位、个人)、[已立信组织]、其他作出保密承诺的单位或个人查阅,且查阅人应作出以下承诺与保证,并附加良心誓言条款:
1、保证自己符合信息传播范围,有权阅读本信息;
2、承诺遵守诚信原则和道德底线使用信用信息,保证不将信息用于非法目的或用于损害信息当事人正当权益的企图及事项;
3、承诺对信息保密,保证不向无权阅读信用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传播;
4、如果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愿意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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