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用简单的方式敦促合同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以最低的成本惩治失信者,帮助人们降低信用风险,促进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根据国际通行法律原则与国际惯例,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和国际诚信企业协会[ICEA](以下简称协会)制定《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人们可以依据该规则发布公开投诉信息。
一、ICE8000公开投诉的特点
1、ICE8000公开投诉是一个信用威胁手段,其目的是为了敦促合同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以最低的成本惩治失信者,帮助人们降低信用风险。当被投诉人改正失信行为后,公开投诉信息撤销。而永久曝光和联合曝光是信用惩罚手段,黑名单信息一旦发布,除非错误不被撤销。
2、ICE8000公开投诉是信用信息的科学过滤程序。考虑到存在错误投诉、虚假投诉和恶意投诉的可能性,没有一个科学的程序无法保证虚假信用信息被阻止。ICE8000公开投诉程序在保证信用信息快速传播的前提下,过滤了虚假的信用信息。
3、在约定CS条款或具有显而易见失信事实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进行公开投诉。
4、 由于公开投诉有科学的程序,保证了公开投诉信息有较高的可信度。
二、 公开投诉信息公布的媒体
1、《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第十二条 公开投诉信息公布在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及其联盟网站上。
2、《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第十三条 公开投诉信息在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及其联盟网站上公布10日后,如果被诉方仍然不改正其失信、违约行为或取得投诉方的谅解,投诉方有权将公开投诉信息发布到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等媒体。
行使扩大公开投诉权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应建立信用档案。
在未约定CS条款情况下,被公开投诉的单位将不承担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任。
如果被公开投诉的单位在申请信用认证或诚信评级时对上述扩大公开投诉条款提出了保留,在默认CS条款的情况下,将不承担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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