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线路联通线路 电信线路电信线路打造百年企业的入门证:ICE8000单位信用身份证

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文件

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
快捷信用评价规则

(版本号:ICE8000-089-20080912-20120305-12)


版权声明
1、阅读和使用本文件视同已阅读和默认本声明,视同已承诺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使用本文件,请勿抄袭剽窃或变相抄袭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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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文件版权属于世界信用组织[WCO],已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用于学习、研究、自用、转载,也可在注明或声明出处的前提下自由引用、改编、借鉴、参照,但是未经允许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也不得进行抄袭剽窃或变相抄袭剽窃,否则,我们将于侵权事实调查清楚后对侵权的单位、个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联合曝光(向社会发布信用通缉令),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勿侵权、侵权必究。我们已于2006年针对抄袭剽窃者发布了信用通缉令,链结如下:2006年1号信用通缉令关于中国诚信企业协会、安徽国普网络有限公司等严重失信行为的通告
      版权声明单位:世界信用组织[WCO]
     注:世界信用组织[WCO]是由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与国际诚信企业协会[ICEA]合并而成的。
 
提示:阅读本页,视同已知和承诺遵守版权声明。请勿侵权、侵权必究。

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
快捷信用评价规则

(版本号:ICE8000-089-20080912-20120305-12)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加快及规范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的传播,促进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增进人类福祉,根据国际通行法律原则与国际惯例,世界信用组织[WCO]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得以制定、适用与执行的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1)宪法的自由原则,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均赋予了人们维护自身正当权利的自由、维护社会正义的自由和发表言论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则,该法律原则赋予了人们维护社会正义的权利,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基本原则均包含公序良俗原则。
    (3)法律的诚信原则,该法律原则赋予人们诚信的义务,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均将诚信原则作为其民法、商法的基本法则。
    (4)法律的契约自由原则,也称自由约定原则,该法律原则赋予人们订立民事契约的自由,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基本原则均包含契约自由原则。
1.3 因适用和执行本规则而作出的行为,均视为当事人与世界信用组织[WCO]订立并发生的契约行为或世界信用组织[WCO]于美国犹它州单方作出的法律行为,该行为及该行为引起的相关争议,均适用美国联邦法律及美国犹它州法律,并受之保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4 本规则所称快捷信用评价信息,是指世界信用组织[WCO]不要求进行形式审核和客观事实陈述的信用评价信息,它一般是对某一组织的感性认识与主观评论,包括:快捷投诉信息、快捷表扬信息、快捷建议信息三个类型。
    本规则所称发布,是指向ICE8000信用机构或世界信用组织[WCO]提交或备案信用信息及相关资料。
    本规则中所称评价人,是指自行发布或委托他人发布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的单位、个人、地区。
    本规则所称被评价人,是指在快捷信用评价信息中被评价的单位、个人、地区。
    本规则所称当事人,也称信息当事人,是指与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包括评价人、被评价人、代理人等。
    本规则所称ICE8000已立信组织,简称已立信组织,是指已通过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诚信评定的单位、个人、地区,包括:诚信承诺个人、诚信承诺单位、诚信承诺地区、诚信希望之星(个人)、新星诚信个人、星级诚信个人、诚信希望之星(单位)、新星诚信单位、星级诚信单位、诚信希望之星(地区)、新星诚信地区、星级诚信地区。
    本规则所称ICE8000信用档案组织,简称信用档案组织,是指已建立信用档案但未获得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诚信评定或年度审核的单位、个人或地区,包括:ICE8000信用档案个人、ICE8000信用档案单位、ICE8000信用档案地区。
    本规则所称ICE8000信用机构,也称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或世界信用组织会员信用机构,是指得到世界信用组织[WCO]授权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规则从事诚信评定、信用评级、个人信用、合同信用、广告信用、信用监督、信用培训、信用商账催收、信用信息征集与传播、管理咨询、信用保护等业务的单位。
1.5 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的发布、传播与管理,适用本规则。
1.6 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的管理,遵循自由、诚信、忠实、快速的原则。
1.7 世界信用组织[WCO]只对快捷信用评价信息进行忠实记录,不对快捷信用评价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内容仅供相关方参考,因信息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相关方自行承担,世界信用组织[WCO]不对此承担法律责任,世界信用组织[WCO]另有声明或有证据证明世界信用组织[WCO]存在过错的除外。
1.8 适用本规则的各方,在适用本规则的过程中,均应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行使和承担本规则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1.9 适用本规则的各方,均视同已充分知悉并承诺遵守本规则的全部条款。但是,适用本规则的任一当事人,如果发现本规则任一条款存在不公正之情况,有权在公开说明相关情况及理由和书面通知世界信用组织[WCO]的前提下,公开声明不受该条款的拘束。

第二章 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的发布、异议、补充、更正、答复

2.1 代理人用自己的信用身份为评价人发布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的,与发布人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超越发布人的委托权限发布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的,自行承担责任。
2.2 快捷信用评价信息无形式要求,但发布快捷信用评价信息,应作出以下承诺与保证,并附加良心誓言条款:
  (1)承诺遵守《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管理规则》;
  (2)承诺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发布快捷信用评价信息;
  (3)保证自己不昧于良知、不歪曲事实、不捏造事实、不隐瞒重要事实、不使用侮辱字词、不发表非法言论;
    (4)承诺自己独立承担责任与结果;
    (5)保证自己信用身份是真实的,不是非法使用他人的信用身份。
2.3 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的发布方法有:
  (1)自行使用ICE8000诚信管理软件发布;
  (2)委托ICE8000信用机构发布,但应缴纳信用服务费;
  (3)委托他人发布。  
2.4评价人、被评价人、第三人可以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信息加注规则》,进行异议、补充、更正、答复。

第三章 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的传播与使用

3.1 为防范道德风险,也为了防范主观评价内容误导公众,所以,快捷信用评价信息为秘密级别信息,仅供评价人(或其授权的单位、个人)、被评价人(或其授权的单位、个人)、已立信组织、其他作出保密承诺的单位或个人查阅,并且查阅人应作出以下承诺与保证,并附加良心誓言条款:
   (1)保证自己符合信息传播范围,有权阅读本信息;
   (2)承诺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使用信用信息,保证不将信息用于非正当目的;
   (3)承诺对信息保密,保证不向无权阅读信用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传播;
   (4)如果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愿意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2 人们阅读快捷信用评价信息时,应注意相关信息可能具有以下情况:
    (1)基于观察角度和价值观的不同,对于同一事实或同一组织,不同的人会作出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评论。
    (2)由于发布快捷信用评价信息无需事实陈述,所以信息失实或当事人认知错误的概率较大。
    基于上述情况,快捷信用评价信息仅做为正式信用评价的参考或信用调查的线索,不得做为正式信用评价的依据。同时,人们在阅读快捷信用评价信息,应充分注意和判断信息失实的可能性。
3.3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非法手段或不正当手段,查阅或传播快捷信用评价信息。
    查阅人不得将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用于非正当目的。
    未经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的当事人书面许可,不得将快捷信用评价信息做为诉讼、行政处罚或相关活动的证据,与该信息内容直接相关的单位或个人除外。
3.4 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的来源可信度级别,与评价人信用身份证的原始证件可信度级别相同。对于来源可信度级别为或有、较可信的信息,因评价人身份存在失实的可能性,请各方充分注意该信息的真实性与诚信度。
3.5 阅读快捷信用评价信息,应注意其来源可信度及异议信息、补充信息、更正信息、答复信息;传播快捷信用评价信息,应注明其来源可信度及异议信息、补充信息、更正信息、答复信息。异议信息、补充信息、更正信息、答复信息虽然是动态的,但属于信息的组成部分,不应被分割理解或断章取义。

第四章 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的删除

4.1  评价人有权自行删除快捷信用评价信息。对于违反本规则的快捷信用评价信息,被评价人有权按以下情况删除该信息:
    (1)如果被评价人具有[已立信组织]的信用身份,可进入自己的信用档案,注明具体的删除理由和声明良心誓言条款后,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自行删除该信息。
    (2)如果被评价人不具有上述信用身份,可与评价人联系,要求其删除该信息。评价人接到有关通知后,如确定信息违反本规则,应立即删除。如果联系不上评价人,可以在自己免费获得[已立信组织]信用身份后再行删除。
4.2 快捷信用评价信息删除后,与其相关的异议信息、补充信息、更正信息、答复信息同时删除。

第五章 违约责任及追究方法

5.1当事人违反本规则约定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相关适用法律规定的法律惩罚。
    (2)相应的信用责任,即:承担被内部投诉、公开投诉、信用预警、内部曝光、公开曝光、联合曝光等信用惩罚。
    (3)相应的行业自律责任,即:相关ICE8000规则规定的禁业、公告批评、取消信用身份证、年审不合格、罚款等自律性惩罚。
    (4)如果违约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违约行为构成恶意失信行为,还应按国际惯例和通行法律原则向受侵害人进行惩罚性赔偿。
5.2当事人违反本规则约定的,受侵害人有权选择以下方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之间因本规则的适用而引起的有关争议,有权选择以下方法处理相关的争议;适用并承诺遵守本规则的当事人之间,也有权选择以下方法处理其之间的相关争议:
    (1)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际信用争议调解规则》,申请世界信用组织[WCO]国际信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的调解协议;
    (2)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际信用争议仲裁规则》,申请世界信用组织[WCO]国际信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的仲裁协议;
    (3)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际信用争议审理规则》,申请世界信用组织[WCO]国际道德法院审理;
    (4)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内部投诉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预警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内部曝光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曝光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联合曝光规则》,进行信用投诉和信用惩罚;
    (5)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6)其它合法的方法。
    法院先于世界信用组织[WCO]立案的,当事人应及时通知世界信用组织[WCO],世界信用组织[WCO]不再立案或撤销立案。
5.3 违反本规则约定的行为,可以且应当被视为一个独立的违约行为或失信行为。有关当事人如果在本规则适用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掩蔽、诽谤、侮辱谩骂、否定他人信用评价权利等行为,则该行为属于独立的恶意失信行为或独立的严重恶意失信行为,有关当事人有权合并追究或单独追究该独立失信行为的责任。
5.4本规则违约责任的承担,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即:
    (1)只有受侵害方主动追究,违约方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侵害方有权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的违约责任追究程序;
    (3)受侵害方有权谅解违约方或与违约方达成协议。
5.5 对于参与、执行、协助当事人违约行为的员工或代理,受侵害方有权追究其相应责任,除非其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5.6 世界信用组织[WCO]应对自己的过错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经济赔偿的支出列入到世界信用组织[WCO]下一年度的财务计划,经济赔偿较大的,分年度进行赔偿。
    世界信用组织[WCO]承担经济赔偿后,有权向有重大过失或主观故意的失信单位或个人追偿损失。

第六章 附则

6.1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规则所涉及术语,如其含义在本规则中未约定,其含义见《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际信用行业术语》。
6.3 各相关方依据本规则向世界信用组织[WCO](或ICE8000信用机构)提交的各类资料,其中引用本规则内容的版权属于世界信用组织[WCO],其它内容的版权属于提交方。世界信用组织[WCO](或ICE8000信用机构)在信用工作中对该类资料具有无偿使用权。世界信用组织[WCO](或ICE8000信用机构)在信用工作中使用有关资料的,除非另有约定,资料提交方不得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及有关方主张任何形式的版权使用费。
6.4 各相关方知道或者理应知道本规则的任何条款或情况未被遵守,但仍不对此不遵守情况及时地明示地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放弃其提出异议的权利。 弃权方应自行承担因弃权而引起的损失等法律后果,世界信用组织[WCO]等有关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6.5 本规则会被修订完善,适用本规则的各方应充分注意本规则的修订,并适用本规则的最新版本,但本规则修订之前发生的行为,可不受新修订条款的拘束。本规则最新中文版本的官方网址为:http://www.ice8000.org/china/gc/89.htm.
6.6 本规则版权属于世界信用组织[WCO],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用于学习、研究、自用、转载,也可在注明或声明出处的前提下自由引用、改编、借鉴、参照,但是未经允许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也不得进行抄袭剽窃或变相抄袭剽窃,否则,我们将于侵权事实调查清楚后对侵权的单位、个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联合曝光(向社会发布信用通缉令),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7 本规则版本号表述形式为:ICE8000-a-b-c-d,其中:最前端的ICE8000,表明本规则属于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的标准之一;a为本规则在ICE8000体系标准集中的序号,如果本规则被废止,该序号转给其它规则;b为本规则的最初版本公布时间;c为本规则最新版本公布时间;d是本规则的修订次数。
6.8 本规则由世界信用组织[WCO]负责解释。

以下内容是打印设置,它不会被打印

打印设置

一、按下面方法进行打印设置,可以使打印更美观。页面设置方法如下:

1、点下面的页面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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