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
个人信用档案管理规则
(版本号:ICE8000-005--20040301-20120305-26)
第一章 总则
1.1 注意: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基础。为了动态地对个人进行信用监督,以社会他律促进个人自律;为了帮助有诚信意愿的个人树立与积累诚信度、管理与积累信用记录;为了促进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增进人类福祉,世界信用组织[WCO]国际通行法律原则与国际惯例,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得以制定、适用与执行的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1)宪法的自由原则,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均赋予了人们维护自身正当权利的自由、维护社会正义的自由和发表言论的自由。
(2)法律的公序良俗原则,该法律原则赋予了人们维护社会正义的权利,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基本原则均包含公序良俗原则。
(3)法律的诚信原则,该法律原则赋予人们诚信的义务,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均将诚信原则作为其民法、商法的基本法则。
(4)法律的契约自由原则,也称自由约定原则,该法律原则赋予人们订立民事契约的自由,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基本原则均包含契约自由原则。
1.3 因适用和执行本规则而作出的行为,均视为当事人与世界信用组织[WCO]订立并发生的契约行为或世界信用组织[WCO]于美国犹它州单方作出的法律行为,该行为及该行为引起的相关争议,均适用美国联邦法律及美国犹它州法律,并受之保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4 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适用本规则。
1.5 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遵循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
1.6 本规则所称档案人,是指个人信用档案的被记录人。如:对于张三的个人信用档案,张三就是该个人信用档案的档案人。
本规则所称ICE8000信用机构,也称ICE8000国际信用机构或世界信用组织会员信用机构,是指得到世界信用组织[WCO]授权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规则从事诚信评定、信用评级、个人信用、合同信用、广告信用、信用监督、信用培训、信用商账催收、信用信息征集与传播、管理咨询、信用保护等业务的单位。
1.7 作为国际信用标准的制订者和国际普适性社会信用体系的缔造者,世界信用组织[WCO]在全球范围内,为其发现的所有个人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分配唯一识别的个人信用码,方便人们对单位进行信用评价与信用监督,方便档案人积累自己的信用记录和无形资产。
1.8 信用档案是为了便于征集和保存信用信息而建立,世界信用组织[WCO]也不向档案人收取费用,世界信用组织[WCO]建立信用档案未寻求获得档案人的明确同意,也未征询或考虑档案人的意见,档案内容来源于公开资料或网友提供的资料或ICE8000信用机构合法征集的资料。另外,特别需要声明的是,信用档案是中立和中性的,它并不证明档案人是真实的或诚信的,也不证明档案人是不真实的或不诚信的,它仅证明: 表明档案人已被纳入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这一国际普适性社会信用体系的监督之中,人们可以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方便地对档案人进行信用评价(表扬、批评、建议);人们可以方便地查询档案人是否有失信记录与诚信记录,档案人也可以通过诚信做事积累自己的信用记录和无形资产。正是因为此,同等条件下相对而言(相对同等条件下的没有ICE8000信用档案的人员),档案人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和透明度。
1.9 除另有声明,世界信用组织[WCO]不对档案中的信息进行核实,不保证信用档案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请相关方不要盲目相信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也不要盲目否定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相关方应注意世界信用组织[WCO]对有关信息的说明事项,应审慎确定信用档案中信息的参考价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外,信用档案的建立,并不代表档案人有失信记录或诚信记录。需要重点提示的是:虽然大部分档案信息是真实的,但也有一些档案信息可能是错误的,甚至可能是虚假的,包括档案人名称本身也可能是虚假的。
1.10 适用本规则的各方,在适用本规则的过程中,均应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行使和承担本规则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1.11 适用本规则的各方,均视同已充分知悉并承诺遵守本规则的全部条款。但是,适用本规则的任一当事人,如果发现本规则任一条款存在不公正之情况,有权在公开说明相关情况及理由和书面通知世界信用组织[WCO]的前提下,公开声明不受该条款的拘束。
第二章 个人信用档案的建立与编码
2.1人们可以为自己或他人免费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2.2 为了便于征集信用信息,对个人实施信用监督,以社会他律机制促使自然人遵守法律、诚实信用、履行公民社会责任,世界信用组织[WCO]根据以下信息主动为相关个人建立个人信用档案,无论该自然人是否同意建用档案:
(1)世界信用组织[WCO]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个人身份信息或经营活动信息或社会活动信息;
(2)世界信用组织[WCO]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有关个人的投诉、建议、表扬信息;
(3)有关单位或个人主动向世界信用组织[WCO]提交的个人信用信息;
(4)世界信用组织[WCO]和ICE8000信用机构在信用执业工作中发现的个人身份信息。
2.3 为自己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的程序如下:
(1)申请。个人通过网络提出申请,以良心誓言的方式:保证姓名或曾用名之一是真实的(真实是指与国籍国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一致);承诺遵守《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个人信用档案管理规则》和《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诚信管理软件使用规则》;承诺在使用ICE8000诚信管理软件时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
(2)世界信用组织[WCO]不进行审查或核实,直接为其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2.4 为他人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的程序如下:
(1)将有关个人信息通过网络提交给世界信用组织[WCO],并以良心誓言的方式:承诺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提交信息。
(2)世界信用组织[WCO]不进行审查或核实,直接为相关人员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2.5 世界信用组织[WCO]为档案人编制信用号码,并长久不变。该号码由以下部分按前后顺序组成:
(1)标识符号“P-”,用于区分是个人信用档案还是单位信用档案(“E-”)。
(2)字母序号,它由两个字母组成,一般是档案人建档时所使用名字的拼音缩写,如:张志强,字母序号为:ZQ。
(3)数字序号,是该信用档案的数据序号,它一般由计算机自动排序产生,用11位数字表示,如:0123456789,信用档案正式启用前,档案人可以按照世界信用组织[WCO]规定的条件申请选取合意的数字序号。
第三章 个人信用档案的内容与变更
3.1 个人信用档案中的信息内容及来源:
(1)个人身份信息:档案人的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身份证明复印件等,该部分信息一般来源于档案人的申报。该部分信息不一定完整、正确。
(2)个人联系方式:档案人的常住地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该部分信息一般来源于档案人的申报。该部分信息不一定完整、有效。
(3)教育培训经历:档案人受教育情况、取得社会资格证书情况、专业培训经历等,该部分信息一般来源于档案人的申报。该部分信息不一定完整、正确。
(4)职业经历:档案人的工作履历,该部分信息一般来源于档案人的申报。该部分信息不一定完整、正确。
(5)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由人们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管理规则》提供。
(6)公开投诉信息:由档案人的利害关系人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提供。
(7)黑名单信息:由档案人的利害关系人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内部曝光规则》、《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曝光规则》提供或由世界信用组织[WCO]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黑名单信息管理规则》提供。
(8)诚信积分:由世界信用组织[WCO]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诚信积分规则》计算。
(9)内部投诉信息:由档案人的利害关系人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内部投诉规则》提供。
(10)信用预警信息:由档案人的利害关系人接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预警规则》提供。
(11)荣誉榜信息: 属于档案人的正面信用记录,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荣誉榜信息管理规则》产生。
(12)表扬信息:属于档案人的正面信用记录,由档案人的利害关系人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表扬规则》提供。
(13)档案人或其利害相关方备案或披露的其它相关资料。
(14)其它具有合法来源和合法内容的信用记录。
3.2 档案人身份信息和联系信息的变更:
(1)联系信息改变时,档案人可通过网络自行变更;
(2)身份信息变更时,档案人可凭身份证明复印件或相关证明资料后,向世界信用组织[WCO]或ICE8000信用机构申请变更。
3.3 为了忠实记录个人曾经的信用情况,除非姓名信息明显违反诚信原则,世界信用组织[WCO]不删除已建立的个人信用档案。
第四章 个人信用档案的查证、查询与异议
4.1 任何人均可凭档案人的信用编码和姓名通过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个人信用档案查证栏目,查证档案人是否真正建立了个人信用档案及其信用身份、个人诚信级别和诚信积分。
4.2 个人信用档案的公开内容对外公开免费查询,查阅人可以通过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查询信用档案信息。
个人档案中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按该信息所属征集规则的有关规定处理,未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规则》进行查询。
4.3 任何人均不得以非法手段或不正当手段,查阅单位信用档案。
任何人均不得将信用档案信息用于非正当目的。
未经档案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用档案中的信息做为诉讼、行政处罚或相关活动的证据,与该信息内容直接相关的单位或个人除外。
4.4 档案人对其信用档案中的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可以按以下情况处理:
(1)有异议的信用信息属于信用预警信息的,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预警规则》处理;
(2)有异议的信用信息属于内部信用信息的,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内部信用信息管理规则》处理;
(3)有异议的信用信息处于公开投诉信息的,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处理;
(4)有异议的信用信息属于黑名单信息的,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黑名单信息管理规则》处理;
(5)有异议的信用信息属于荣誉榜信息的,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荣誉榜信息管理规则》处理;
(6)有异议的信用信息属于表扬信息的的,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表扬信信息管理规则》处理;
(7)有异议的信用信息属于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的,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快捷信用评价信息管理规则》处理;
(8)有异议的信用信息属于公开曝光信息的的,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曝光规则》处理;
(9)有异议的信用信息属于内部曝光信息的,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内部曝光规则》处理;
(10)按《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异议信息和补充信息管理规则》发布异议信息;
(11)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其它相关规则。
第五章 主要权利与主要义务
5.1档案人享有如下权利:
(1)获得“ICE8000信用档案个人”的信用身份;
(2)获得对外展示个人信用档案的权利;
(3)获得信用档案管理权和ICE8000诚信管理软件使用权;
(4)发现ICE8000体系任一条款存在不公正之情况时,有权在公开说明相关情况及理由的前提下公开声明,不受该条款的拘束;
(5)ICE8000体系规则规定的其它权利。
5.2 档案人承担以下义务:使用ICE8000诚信管理软件时,遵守诚信原则、道德底线、社会责任底线。
第六章 违约责任及追究方法
6.1当事人违反本规则约定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相关适用法律规定的法律惩罚。
(2)相应的信用责任,即:承担被内部投诉、公开投诉、信用预警、内部曝光、公开曝光、联合曝光等信用惩罚。
(3)相应的行业自律责任,即:相关ICE8000规则规定的禁业、公告批评、取消信用身份证、年审不合格、罚款等自律性惩罚。
(4)如果违约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违约行为构成恶意失信行为,还应按国际惯例和通行法律原则向受侵害人进行惩罚性赔偿。
6.2 当事人违反本规则约定的,受侵害人有权选择以下方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之间因本规则的适用而引起的有关争议,有权选择以下方法处理相关的争议;适用并承诺遵守本规则的当事人之间,也有权选择以下方法处理其之间的相关争议:
(1)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际信用争议调解规则》,申请世界信用组织[WCO]国际信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的调解协议;
(2)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际信用争议仲裁规则》,申请世界信用组织[WCO]国际信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的仲裁协议;
(3)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际信用争议审理规则》,申请世界信用组织[WCO]国际道德法院审理;
(4)按照《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内部投诉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预警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内部曝光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曝光规则》或《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联合曝光规则》,进行信用投诉和信用惩罚;
(5)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6)其它合法的方法。
法院先于世界信用组织[WCO]立案的,当事人应及时通知世界信用组织[WCO],世界信用组织[WCO]不再立案或撤销立案。
6.3本规则违约责任的承担,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即:
(1)只有受侵害方主动追究,违约方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侵害方有权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的违约责任追究程序;
(3)受侵害方有权谅解违约方或与违约方达成协议。
6.4 对于参与、执行、协助当事人违约行为的员工或代理,受侵害方有权追究其相应责任,除非其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6.5 违反本规则约定的行为,可以且应当被视为一个独立的违约行为或失信行为。有关当事人如果在本规则适用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掩蔽、诽谤、侮辱谩骂、否定他人信用评价权利等行为,则该行为属于独立的恶意失信行为或独立的严重恶意失信行为,有关当事人有权合并追究或单独追究该独立失信行为的责任。
6.6 世界信用组织[WCO]应对自己的过错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经济赔偿的支出列入到世界信用组织[WCO]下一年度的财务计划,经济赔偿较大的,分年度进行赔偿。
世界信用组织[WCO]承担经济赔偿后,有权向有重大过失或主观故意的失信单位或个人追偿损失。
第七章 附则
7.1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7.2 本规则所涉及术语,如其含义在本规则中未约定,其含义见《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际信用行业术语》。
7.3 各相关方依据本规则向世界信用组织[WCO](或ICE8000信用机构)提交的各类资料,其中引用本规则内容的版权属于世界信用组织[WCO],其它内容的版权属于提交方。世界信用组织[WCO](或ICE8000信用机构)在信用工作中对该类资料具有无偿使用权。世界信用组织[WCO](或ICE8000信用机构)在信用工作中使用有关资料的,除非另有约定,资料提交方不得向世界信用组织[WCO]及有关方主张任何形式的版权使用费。
7.4 各相关方知道或者理应知道本规则的任何条款或情况未被遵守,但仍不对此不遵守情况及时地明示地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放弃其提出异议的权利。 弃权方应自行承担因弃权而引起的损失等法律后果,世界信用组织[WCO]等有关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7.5 本规则会被修订完善,适用本规则的各方应充分注意本规则的修订,并适用本规则的最新版本,但本规则修订之前发生的行为,可不受新修订条款的拘束。本规则最新中文版本的官方网址为:http://www.ice8000.org/china/gc/5.htm.
7.6 本规则版权属于世界信用组织[WCO],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用于学习、研究、自用、转载,也可在注明或声明出处的前提下自由引用、改编、借鉴、参照,但是未经允许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也不得进行抄袭剽窃或变相抄袭剽窃,否则,我们将于侵权事实调查清楚后对侵权的单位、个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联合曝光(向社会发布信用通缉令),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7 本规则版本号表述形式为:ICE8000-a-b-c-d,其中:最前端的ICE8000,表明本规则属于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的标准之一;a为本规则在ICE8000体系标准集中的序号,如果本规则被废止,该序号转给其它规则;b为本规则的最初版本公布时间;c为本规则最新版本公布时间;d是本规则的修订次数。
7.8 本规则由世界信用组织[WCO]负责解释。
以下内容是打印设置,它不会被打印
打印设置
一、按下面方法进行打印设置,可以使打印更美观。页面设置方法如下:
1、点下面的页面设置;
2、纸张大小,选A4,来源选:自动选择;
3、页眉框中的内容清除,为空;
4、页脚框中的内容为 &b第&p页 共&P页&b &D&T
5、方向为纵向;
6、左右均为:31.8 上下均为:24.4
二、网页文字大小设为中,方法是:从网页浏览器上中部—查看—文字大小—中。 三、双面打印时,需要在打印机首选项的相关栏目中,选中双面打印选项。
四、打印前建议预览,打印预览从网页浏览器中查找(IE6,点左上角文件-打印预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