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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要声明(阅前须知)
局限性声明(阅前须知)
我们的排名工作有如下局限性,敬请注意:
1、排名依据的信用信息为ICE8000信用信息库的信用信息,虽然我们一直在尽力搜集各类信用信息,但ICE8000信用信息库只能是客观存在信用信息的一部分。 不过,可以保证的是:我们对每一个珠宝企业都是公平的,我们不会修改或屏蔽ICE8000信用信息库的数据,去偏向哪一个珠宝企业。
2、为了保证排名工作的透明度,从2010年度排名工作开始,只依据ICE8000信用信息库当中的公开信用信息(如:信用预警、公开投诉、公开黑名单、公开表扬)进行排名,内部信用信息(如:内部投诉、内部曝光、内部表扬)不再参与排名。
3、我们在为各个信用信息计算信用积分时,不免存在个别失误。为每一个信用信息进行排名评分,是一个工作量较大的工作,虽然我们很努力,但客观上会存在一些失误。 不过,可以保证的是:我们对每一个珠宝企业都是公平的,我们不会利用失误去偏向哪一个珠宝企业。
4、虽然我们非常努力,但我们的排名标准和我们的工作肯定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要在工作中不断改进,也希望各界人士提出批评意见。
5、鉴于我们的排名标准,每年都可能会进行一些完善,所以各年度的排名标准并不完全一致,可能会给读者阅读各年度报告时带来困惑,请各位读者注意和谅解。
6、为了避免排名工作局限性造成误导公众的后果,所以:无论被排名地区的数量多少,均从101名开始排名,不设第一名、第二名至前100名;每次排名报告,均应明示排名工作的局限性。
第二章 2009中国珠宝企业诚信排名简介
一、ICE8000中国珠宝企业诚信排名工作的基本情况
1、ICE8000中国珠宝企业诚信排名工作的适用标准是《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同类组织诚信排名与监督规则》。 《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同类组织诚信排名与监督规则》,是ICE8000族标准当中一个公益性信用评价标准,其主旨是:为了维护同类组织之间的公平竞争,帮助诚信的组织发展,促进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增进人类福祉。 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是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和国际诚信企业协会[ICEA]颁布的在全球范围内通用的信用评价、信用监督、信用信息传播、信用专业人员资格认证、诚信管理、争端解决的系列标准,属于组织和个人的行为规则,是由中国人制定的国际普适性标准,目前正逐渐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普遍公认。 ICE8000是国际信用监督体系的称号,其中ICE是英文INTERNATIONAL CREDIBLE ENTERPRISES的简称,中文含义是国际标准的诚信可靠的具有开拓和进取精神的各类组织,8000是标准号。
2、ICE8000中国诚信排名工作从2008年开始,首届排名报告公示异议版于2009年4月25日公布,之后每年度排名一次。
3、排名珠宝企业包括ICE8000信用信息库中的所有中国珠宝企业(港、澳、台珠宝企业暂未加入排名榜)。
4、为了避免排名工作局限性造成误导公众的后果,所以:无论被排名地区的数量多少,均从101名开始排名,不设第一名、第二名至前100名;每次排名报告,均应明示排名工作的局限性。
5、为了增加透明度,从本次排名报告开始,内部投诉信息、内部黑名单信息等不能公开的信用信息不再参与诚信排名。
二、ICE8000地区诚信排名规则的理论基础
1、一般情况下,积极改正失信行为的组织比拒不改正失信行为的组织诚信度高;
2、一般情况下,主动接受利害关系人监督的组织比不愿接受利害关系人监督的组织诚信度高;
3、一般情况下,主动接受中立第三方监督的组织比没有中立第三方监督的组织诚信度高;
4、一般情况下,失信风险防范制度完善或者信息沟通渠道畅通的组织比制度不完善或渠道不畅通的组织诚信度高;
5、一般情况下,最了解一个组织信用情况的是该组织本身;
6、一般情况下,最有权评价一个组织信用情况的是该组织的利害关系人。
三、珠宝企业诚信排名的意义
对中国各珠宝企业进行诚信排名,将在一定程度上为求医者提供参考信息;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珠宝企业的诚信意识;将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珠宝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四、ICE8000地区诚信排名工作的特点
1、它始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并以公开保证公平和公正。其公开性表现在:评定的标准、程序是公开的;评定所依据的信用信息是公开的;评定程序中包含了公示异议期。
2、它是公益性的,它不向被排名对象取费,从而保证了它的中立、公正与客观性。
3、它不通知被排名对象参与,也不论被排名对象是否同意参与。
第三章 诚信排名程序与排名评分标准
一、 诚信排名工作程序
第一步,信用信息征集。征集的方式包括日常征集、社会公众提供、相关部门提供等方式。
第二步,由信用执业人员计算排名积分,撰写排名报告的公示异议版。
第三步,公示与异议。将排名报告公示异议版对外公示,公示异议期不低于90日,公众可以对排名报告提出异议和证据。
第四步,调查核实。协会对收到的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第五步,公布正式的排名报告。
二、排名计分标准
排名积分以排名所属期间(注:排名所属期间应不少于12个月,如:2009年度排名榜,排名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信用信息为计算依据,计算标准为:
(一)以下指标反映被排名对象被(媒体、国家机关、利害关系人等)曝光次数。
项1,针对被排名对象的增量(增量是指在排名所属期间新入库的信息)公开黑名单信息(注:黑名单信息见《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黑名单信息管理规则》),未改正加注也未修复加注的,每条减分100分;正式排名报告发布前已改正加注的,每条减分75分;正式排名报告发布前已改正加注且全部赔偿受侵害人损失的,每条减分50分;正式排名报告发布前已修复加注的,不再减分。被排名对象不是失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的,按10%的差额绝对值进行递减(如:被排名对象为第二信用责任人的,扣分值为:100*(1-10%)=90分)。如果公开黑名单信息的来源是信用通缉令(联合曝光信息),则按上述分值的10倍计算。
减分原因:针对被排名对象的黑名单信息,一定程度地体现以下一种情况或两种情况或三种情况:
1、说明了被排名对象失信情节或后果比较严重,引起了媒体的关注或法律惩罚;
2、说明了被排名对象拒不改正失信行为,受侵害人坚决追纠其失信责任;
3、说明了被排名对象失信风险防范制度不完善或者信息沟通不畅通,致使没有较好的处理警示类信息或及时消除利害关系人合理的误解。
(二)以下指标反映被排名对象是否积极处理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与预警,是否积极改正失信行为。
项2,针对被排名对象的存量(存量是指在排名所属期间信息库中的现存信息)生效信用预警信息(注:信用预警信息见《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信用预警规则》),每条减20分。被排名对象不是失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的,按10%的差额绝对值进行递减。(如:被排名对象为第二信用责任人的,扣分值为:20*(1-10%)=18分)
减分原因: 针对被排名对象的信用预警信息,一定程度地体现以下一种情况或两种情况或三种情况:
1、说明了被排名对象未积极改正失信行为;
2、说明了被排名对象失信风险防范制度不完善或者信息沟通不畅通,致使高层人员没有及时知悉该信用预警信息的内容;
3、说明了被排名对象拒绝接受利害关系人的监督或中立第三方的监督,因而拒绝遵守诚信原则和道德底线对信用预警信息行使异议权或删除权。
项3,针对被排名对象的存量(存量是指在排名所属期间信息库中的现存信息)生效公开投诉信息(注:公开投诉信息见《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公开投诉规则》),每条减30分。被排名对象不是失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的,按10%的差额绝对值进行递减。被排名对象不是失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的,按10%的差额绝对值进行递减。(如:被排名对象为第二信用责任人的,扣分值为:30*(1-10%)=27分)
减分原因: 同项3的减分原因。由于公开投诉信息的发布程序更加复杂,一定程度上反映相关失信行为的主观恶意程度更大,所以较项2而言,减分更多。
(三)以下指标反映被排名对象获得利害关系人的公开表扬。
项4,针对本地区单位或个人的增量(增量是指在排名所属期间新入库的信息)公开表扬信息(注:公开表扬信息见《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表扬与建议规则》,为了避免道德风险,内部表扬信息不计算排名积分),每条加10分。被排名对象不是诚信行为的第一受奖人的,按10%的差额绝对值进行递减。(如:被排名对象为第二受奖人的,加分值为:10*(1-10%)=9分)
加分原因:针对被排名对象的公开表扬信息,一定程度地体现以下一种情况或两种情况:
1、说明了被排名对象受到了其利害关系人的肯定;
2、因为表扬信息属于利害关系人的信用评价及信用监督的结果,表扬信息的存在说明了被排名对象愿意主动接受利害关系人的监督和中立第三方的监督。
注:上述内容2010年4月23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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