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
知名人士认证与保护
 
 
 

 

 

以下摘自《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知名人士认证与保护规则》

第九条 诚信是基本的商业道德之一,未经知名人士证书所有人的许可而故意使用或故意变相使用知名人士的姓名或肖像,属于违反诚信商业道德的行为,该行为人的商业品行均值得各利益相关方充分注意。
第十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知名人士证书所有人的书面同意,不得故意使用或故意变相使用其名称或肖像,否则,协会将根据证书所有人的申请,采取以下措施:
1、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知名人士获得认证的证据;
2、对失信事实进行调查,然后将调查到的客观事实以协会名义发布声明或道德谴责公告;
3、对失信事实进行调查,然后依据调查的客观事实对失信人进行永久曝光或联合曝光;
4、协助证书所有人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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